一次“暖心”的强制执行
3月26日上午,广西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法院8名执行干警、法警前往印茶镇立新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11名镇村干部到场见证执行。
申请执行人黄大顺(化名)与被执行人黄宝利(化名)是房屋前后邻居关系,两家中间原有一条历史形成的通道。2015年5月,黄宝利修建房屋时,在黄大顺门后处搭建阳台(晒台),该阳台与黄大顺二楼阳台落差并紧挨,导致黄大顺无法正常排水。雨季时,门窗及墙体受到阳台流下的雨水滴溅。另外,阳台的柱子对着房屋后门,造成黄大顺一家出行不便。黄大顺遂将黄宝利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判令黄宝利限期内拆除阳台。判决生效后,黄宝利拒绝自行拆除涉案阳台。
执行过程一波三折。两家人积怨很深,因为宅基地边界问题甚至还动过手。执行法官前期十余次勘察现场,组织调解未果。执行行动当天,执行法官仍以最大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理和思想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确认拆除的界线。本以为案件峰回路转,但两家人又因拆除费用承担问题再次剑拔弩张。执行法官果断搁置争议,安排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让施工人员按照确定的界线拆除阳台。
“路通,心也要通”!现场执行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执行法官坚持与两家人交流,一一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最终,双方对抗情绪有所缓和,表示自行承担拆除费用的一半,黄宝利还如数缴纳执行费。
经过近4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清除了妨碍物,并与双方完成确认手续。至此,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这是一次暖心的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印茶镇立新村党支部书记苏新梅为法院执行工作真情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