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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华丽变身”普法课堂
作者:韦益万 黄飞  发布时间:2019-03-13 09:05:22 打印 字号: | |
  • 审判长宣布开庭,学生起立
  • 庭审现场
  • 郑汉北院长以案说法
  • 检察官马洁梅与学生互动
  • 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郑晴艳串讲《刑法》八大重罪

 

      庄严的国徽下,法槌敲响,12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2019年3月8日,田东县油城中学、滨江中学200名师生到庭旁听了这起聚众斗殴案,“零距离”接受法律教育。田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汉北既是审理案件的审判长,也是这堂法制课的主讲师。

      本案的特殊在于12名被告均为“90”后,同旁听的学生一样,他们都还有着青春洋溢的面孔。一念之差,却是两个世界。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21日晚,被告人陆某政与被害人李某想发生口角,遂通知自己的朋友黄某为自己出气。黄某即召集数人持砍刀、铁棍到场帮忙,造成李某想轻微伤的后果。当晚,追打李某想结束后,陆某政、黄某等人又与“仇人”李某、莫某凯定点约架,持械互殴。

      公诉机关认为,陆某政、黄某、李某等12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

      庭审中,郑汉北院长主导控辩双方围绕此案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该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辩论。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反映出12名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未能理性管控情绪,一时冲动犯下持械聚众斗殴罪的每一细节。各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悔恨自己当初的错误行为。合议庭宣布案件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郑汉北院长现场以案说法,告诫学生及被告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成功没有捷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检察官马洁梅针对本案所指控的聚众斗殴罪名,以提问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加深学生对聚众斗殴犯罪的理解。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郑晴艳将真实的案例与刑法融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串讲《刑法》规定14-16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重罪。

      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眼目睹这些与自己年纪相差不大的年轻人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对正处青春期的中学生是一种心灵的敲击。“这些大哥哥因一时的冲动而背负惨痛的代价,自己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一位旁听的男生感慨不已。

责任编辑:韦益万 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