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因喝酒驾驶的司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1月31日,田东县人民法院集中对9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当庭判处黄某员、黄某全、黄某斌、蒙某金、黄某权、黄某柒、兰某才、欧阳某某、李某勇等9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1000—5000元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中的9名被告人,明知醉酒驾车存在危险性,依然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二轮摩托车、轻型货车等机动车辆,因发生事故或直接被交警部门查获。9名被告人中,李某勇是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的一个,其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肇事后逃逸,经检测鉴定,李某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09mg/100ml,并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元。田东县法院适用刑事案件“轻刑快审”办案模式对这一案件与其他同类的8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集中宣判。庭上,9名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服判。
近两年来,田东县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大幅攀升,为有效打击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审结危险驾驶案件,该院探索集中审理模式,对轻微刑事案件集中移送、集中审查、集中审判,大幅提升办案效率,从而确保“简案快审”这一刑事诉讼改革目标的实现。2018年以来田东县法院采用“轻案快审”共速裁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罪案件82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18.06%。
为了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田东县法院统一时间集中公开宣判“醉驾”同一类案件,并通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驾校学员共计200余人旁听庭审,目的是让初学驾驶技术的学员从真实的案例中汲取教训,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安全驾驶观念,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醉驾、危险驾驶机动车等犯罪行为。该院选择在临近春节假期集中宣判9起危险驾驶案,目的就是通过真实的案例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摒弃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恶习,共同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