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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少女误交贩毒男友
共同容留吸毒获刑六个月
作者:郑晴艳  发布时间:2014-03-06 17:37:30 打印 字号: | |
     

    当单纯的花季少女遭遇吸毒男友,她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爱情,还有自由。日前,田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李明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黎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进行了宣判,对李明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黎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黎薇1997年出生,被抓获时刚刚过完16岁生日不久。她自幼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无心向学的黎薇读到初二就主动辍学在家,后认识了男友李明,向母亲要求出去租房同居,母亲同意并帮助租房,却不知道李明却是一个以贩养吸的吸毒人员。2013年6月14日,公安机关在黎薇租房将其与男友李明查获,并扣押了冰毒(甲基苯丙胺)14小包,净重7.65克。经查,黎薇认识男友李明后不久,即开始吸食毒品。其男友李明不仅引诱黎薇吸毒,并在其租房多次贩卖毒品且容留其他吸毒人员共同吸毒。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对黎薇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李明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明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并与黎薇共同容留他人在租房内吸食毒品,李明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黎薇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黎薇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庭上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法庭上的黎薇满脸悔恨的泪水,向法庭保证以后一定戒除毒瘾,重新做人。(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田东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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