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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巨额投保金 女业务员领刑罚
作者:黄飞  发布时间:2013-06-05 01:21:04 打印 字号: | |
  一保险公司业务员只因沉迷于“六合彩”赌博,以至于欠债累累,于是利用其”特殊”身份连续骗取投保人巨额现金,最终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路……2013年5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2225元。

  2006年开始,作为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陆女士其经常参与六合彩赌博,后来发展到没有钱就去借来赌,因为赌博,其欠了很多人的债,就想到利用其在保险公司做营销员这个身份去骗取客户的钱来还债这个办法。2008年9月份至2010年7月份期间,陆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黄某某、周某某、廖某某等17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8900元。其诈骗主要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鼓动一些群众跟我们公司购买“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这种保险业务,得钱后其没有按正常途径帮客户办理入保手续,而是拿假的保险单给他们,骗客户说入保手续已办好,然后侵吞他们的钱;另一种是以假的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作抵押诈骗别人要钱。在以假保单骗取他人钱财时,其是到被害人处游说,许以高额利润骗保后,在出具假保单给被害人时才付给利润的,一般骗保后承诺在10天内出具保单并付给5%的利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人民币568900元,数额特别巨大,且已全部挥霍,致使诈骗款无法返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并作出了前述公正的判罚。
来源:田东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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